&诊断标准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①. 持续或反复地将刚进食的食物反入口中,随后吐出或再咀嚼并吞咽;
②. 反刍前无干呕。
*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 个月,近3 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支持诊断的标准
①.反刍前一般无恶心;
②.当反出物变为酸性时此过程即停止;
③.反流物是可以辨认的食物,并且无难闻的气味。
患者持续或反复将刚进食、咽下不久的食物反流口中,然后吐出或重新咀嚼吞咽,且反食前无干呕的病证,称反刍综合征。患者不存在食管运动障碍,亦无胃食管反流病,食管24h动态pH检测正常,其病理生理机制,存在近端胃容受性受损,胃对扩张异常高敏,随胃内压力升高,LES张力明显下降,胃内压上升亦可使腹内压反射性增高,这样反刍更容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