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新闻 时间:2020-04-27 21:10
4月9日下午在杭州拱墅、西湖区上演驾车夺命狂奔的宝马男李某,于4月10日因吸食毒品由西湖警方行政拘留15日后,将再为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付出代价,其将被再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
2016年4月9日17时20分,正在执勤的交警在文晖路湖墅路口发现,一辆在湖墅南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宝马小轿车无牌且涉嫌改装。
执勤交警于是作出手势,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不料该车却加速驶离,夺命狂奔。执勤交警立即报告,请求拦截。交警在监控中发现该宝马车沿着湖墅南路、环城北路、莫干山路、文三路、益乐路、文二路,一路见缝就钻,多次逆向行驶、闯红灯。
就此,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协调周边的拱墅交警大队、西湖交警大队依靠科技手段,追踪、设卡堵截。终于,西湖交警大队警力在文二路古翠路口截住该车。
然而,驾车人仍然采取不熄火、多次倒车、拒不下车等方式阻碍交警执法。
在对此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执勤警力从车辆天窗突入车辆内部控制驾驶人,并在随后赶来的PTU(警察机动部队)协助下将人车带离。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驾车人系李某某(男,30岁,河南永城人)无法出示驾驶证。该“无牌”宝马车确认车牌为浙江宁波牌号(号牌被李某某拆下放置于后备箱内)。
公安机关随即对李某某的血液进行检测,虽排除酒驾,但发现其体内冰毒呈阳性,涉嫌毒驾。对此,西湖警方对李某某因吸食毒品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5日处罚。同时,交警部门对其驾驶资格和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经查,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辆,并在4月9日严重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为此,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再合并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